央廣網衡陽11月14日消息(記者潘毅)據中國之聲《新聞晚高峰》報道,11月9號,湖南省衡陽市衡東縣高湖鎮羊角村,一女性村民在山上撿茶籽時遭槍擊死亡。據瞭解,涉嫌槍殺村婦者,系衡陽市食品藥品監督局蒸湘分局一肖姓公職人員,案發時正在打獵,目前已被警方刑事拘留。
  死者羅運英的兒子董長武說,自己的母親早晨出門去附近茶山撿茶籽,但到下午一直都沒有歸家。期間聽到山裡有槍聲:
  董長武:他們上午九點多中就開著車進了村子里打獵,當時我媽媽就在我們家比較近的山坳裡面,別人在隔壁的山坳,大概九十點鐘的時候隔壁山坳的人裡面有人聽到有槍響,就沒註意,因為知道有人在打獵。十點多鐘(打獵的人)就開著車出去了。
  隨後,一名涉嫌開槍者到楊林鎮派出所投案自首,“自稱打獵時誤傷一人”。當天下午3點左右,警方與家屬在離家約半里路的茶山上發現羅運英,身負槍傷,發現時已經沒有生命跡象。
  董長武:他說打獵打死人之後派出所過去指認現場,到了現場後,我們這邊你的人才知道打死人了,打死的人是我媽媽。
  衡東縣公安局副局長汪忠告訴記者,目前初步證據顯示,這起事件屬於誤傷:
  汪忠:肖衛東他自己承認一個人打獵,誤傷一個農婦,最後這個農婦因為失血過多死亡。誤傷,只不過我們目前初步的證據顯示,他是過失行為,以為是個動物就射殺。
  董長武說,自己的母親身上發現兩處槍傷,一處從左耳朵穿過頭部,一處從身體左側穿過兩肺——而這一槍是致命傷:
  董長武:當時看到的是兩三個傷口,法醫鑒定的是說,兩邊肺都有,還有頭部,法醫說最致命的是肺,法醫鑒定都出具了,旁邊的樹都被打出洞了,樹也被派出所取證的人取走了。
  汪忠則表示,法醫鑒定結果目前並未經官方發佈:
  汪忠:法醫鑒定結果還沒出來,那是受害者家屬自己說的,我們沒有向外發佈過這樣的消息。  
  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》的規定,只有獵民在獵區、牧民在牧區,才可以申請個人配置獵槍。對不符合法律規定條件的,公民個人一律不得持有獵槍。那麼,槍是哪兒來的?一共有多少人參與,多少支槍?
  汪忠告訴記者,肖某的槍支系非法持有:
  汪忠:案情還在調查中,事是有這個事。槍我們正在查,他是非法持有槍支,他有持槍證,但是他當天使用的獵槍與他槍證不符。(而且)我們衡東沒有狩獵區,他這是違規打獵,這個可以肯定。
  截至目前,該起案件並未經當地官方通報。記者向衡陽市食藥監局副局長尹建生確認,涉事的肖某是衡陽市食品藥品監督局蒸湘分局一名工作人員表示:
  工作人員:肖衛東是我們蒸湘分局的一名工作人員,身份是餐飲監管一科的工作人員,(事發時)是在休公休假。
  同時對於此前有村民向媒體反映稱,打獵車輛上寫“執法”字樣,尹建生表示,經過他們的調查,事件所涉及車輛並非肖衛東所在單位的公車,該系統內並沒有其他人參與打獵:
  尹建生:蒸湘分局只有一臺執法用的小麵包,在事發期間沒有動用過,我們本系統也沒有其他的人參與過這個活動。
  但是,參與打獵的還有哪些人?是否存在食藥監系統之外的公職人員參與?汪忠表示,案件更多細節目前正在調查中。董長武說,目前肖某的家屬已向他們支付10萬元安葬費,但是比起賠償,他更希望知道母親去世的真相:
  董長武:那麼多人來我們這打獵,為什麼只有肖衛東一個人在看守所自首,公安機關都沒給其他人的名單,開了車進來,車子車牌號是什麼,他們的槍是哪裡來的,誰帶他們來打獵的,當時開了第一槍之後是不是補了一槍,有幾個人開槍,我都需要這些真相。
  有關事件的最新進展,中國之聲將持續關註。  (原標題:湖南公職人員打獵誤殺村婦 警方初步認定系非法持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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